运城学院始建于1978年,坐落于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山西省运城市(古称河东),是乘着改革开放春风发展起来的一所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师范专科学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山西省模范单位”“山西省文明校园”等80余项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经过多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办学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在各个领域建功立业,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23年6月,现设有17个教学科研单位,53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等十大学科门类,32个专业获批二A批次招生,生源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学校占地总面积3089亩,校舍建筑面积60.28万平方米,河东文化元素点缀其间,底蕴深厚,风光旖旎。固定资产总值16.7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2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07.12万册,电子图书93.55万册。
学校特色农产品发展学科群入选省级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经济学、应用数学等5个学科被增列为省级重点扶持学科;获批山西省“1331工程”建设项目6项、运城市“1331工程”项目1项;牵头成立黄河文化生态研究院,获批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获批蒲剧、河东锣鼓、晋南花鼓、晋南面塑等4个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嗜盐微生物资源利用”团队获批山西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获批1个现代产业学院,1个省技术创新中心;与兄弟高校共建特色农产品加工实验室获批山西省重点实验室;获批2个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创新平台,2个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学研新型研发机构,8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得山西省教学成果奖11项,山西省一流课程6门(建设课程6门、培育课程5门),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79项。《运城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社科优秀期刊,“河东文化研究”被评为全国高校社科期刊特色栏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有关要求,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运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运城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运城学院
学校代码:1012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通知书签发人:岳澎 职务:院长
学校校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复旦西街1155号
学校网址://www.ycu.edu.cn
招生信息网://www.ycu.edu.cn/zhaosheng/
邮 箱:.cn
信访邮箱:.cn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04400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运城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招生工作重大事宜。运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教务处(招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运城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运城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以需求为导向,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合理调整招生规模,科学分配招生计划。
第八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一)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30名。
(二)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等问题。
(三)预留计划的使用要经过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并经招生委员会主任签字,做到每个计划使用都备案可查。预留计划一律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运城学院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 录取时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所有招生专业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文史类、理工类:
(1)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按各省投档排序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2)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专业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规定的单科科目排序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
没有单科成绩排序的省份按照以下科目排序:
文史类:a、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①英语 ②语文 ③文科综合;
b、文史类其他专业:①语文 ②数学 ③文科综合;
理工类:①数学 ②语文 ③理科综合。
没有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省份按照以下科目排序:
文史类:a、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①英语 ②语文 ③历史;
b、文史类其他专业:①语文 ②数学 ③历史;
理工类:①数学 ②语文 ③物理。
第十五条 艺体类我校使用生源地省统考或校级联考专业成绩。
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录取,学校负责审核录取;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生源地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生源地没有投档顺序的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山西省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优先录取器乐100名,如有缺额,缺额计划调到声乐)。外省进档考生按相应省份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生源地没有投档顺序的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专业调剂原则: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专升本和对口升学的录取规则:按考生所报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江苏省按照江苏省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运城学院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运城学院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费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山西省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学生奖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资助方式,同时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运城学院负责解释。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更新至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深入开展“百名博士入企业、百家企业进校园、百项课题大攻关”活动,服务社会能力持续提升。截至2023年6月,近五年教师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9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0项、国家社科基金8项,教育部项目9项;发表高质量论文 670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60项;获山西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自然科学类)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科研与服务地方经费连创新高,横向项目立项1730余项。
截至2023年6月,学校先后与美国、德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马来西亚、韩国的25所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与波兰、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的6所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在泰国建立汉语实习基地,与韩国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硕士。与运城制版集团、山西瑞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锐倍特超硬刀具有限公司等100余家行业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连续五年成功主办海峡两岸青年书画展并承办主题研讨会,获得广泛赞誉。
1978年5月运城师范专科学校筹建并招生。
1983年7月运城教育学院成立。
1985年3月河东大学开始筹建。
1989年12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运城师范专科学校与运城教育学院、河东大学(筹)合并组建运城高等专科学校。
1999年6月运城高等专科学校启动“强校升本”工程。
2000年8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向国家教育部申报以运城高专为基础,建立运城学院。
2002年2月22日国家教育部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运城学院建立。
2002年6月“运城学院”印章正式启用。
2006年7月正式启动盐湖校区建设。
2012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5年9月完成盐湖校区整体搬迁。
2018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2019年1月成为山西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