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占地695亩,建筑面积近21万平方米,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9000万元。截至2023年,设有机电工程系、环境与材料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国际商贸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
学院围绕地方产业结构,开设41个专业,其中电气自动化技术和现代纺织技术专业为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骨干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技术专业群、软件与服务外包专业群为江苏省重点建设专业群;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群为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为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现代纺织技术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近年来,学院积极参与部省共建整体推进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工作,加快推进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主动对接江苏理工学院现代职教体系项目,开拓了汽车服务工程和旅游管理专业的“专转本”联合培养项目和环境工程技术专业的高职与应用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作为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和江苏省高职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学院还拥有中央财政支持数控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生产性实训基地(工业互联与先进智造产教融合实训平台)、江苏省信息融合软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江苏省服装实训基地、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软件与服务外包实训基地等。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层次:公办专科。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37,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锡澄路168号,邮政编码:214405。
第四条 学校简介:江阴,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域几何中心,全国县域经济综合实力20连冠,中国制造业第一县。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立足江阴,根植企业,培养具有“现代班组长”以上潜质的生产、经营、管理者人才培养目标,已成为江阴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的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2号)要求,组建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选取5名教师对考生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六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评议,按照百分制打分后取平均值,最终折算成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第十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我校招生监察工作,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负责纪检监察的主管校级领导具体负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商务英语专业仅面向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考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22〕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确定录取方式,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选考科目不作要求,按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投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数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再相同按照外语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对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投档总分相同时,普通类考生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再次排序,进行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如考生所填专业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均无法录取,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2014〕136号文)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住宿费收费标准:600--8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保重点对象”的工作思路,运用“奖、助、贷、补、减、免、勤”等丰富多样的资助手段,不断健全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和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奖优帮困资助体系。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勤工助学岗等,学校对于符合条件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落实免学费政策,同时,学校还设有双良集团、江苏中基、康达检测等企业专项奖助学金。2022年度学校发放国家、地方政府、学院、合作企业各类奖资助金近469.881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均获得资助金额达43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江阴锡澄路168号
招生热线:、86022798(兼传真)
官方微信公众号:jypc1977
招生咨询QQ群号:652033889
学校网址://www.jypc.edu.cn(学校主页)
//zsb.jypc.edu.cn(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8日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训:自强不息,立德树人
“自强不息”语出《周易·乾》:“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意谓:天(即自然)的运动刚强劲健,相应地君子处事,也应像天一样,自我力求进步,刚毅坚卓,发愤图强,永不停息。学院40年的办学历史,就是一部奋发图强、自强不息的发展史。学校、教师、学生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都要牢牢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在竞争中求发展,在务实中抓机遇,在创新中求跨越,点燃二次创业的热情,实现“把学院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鲜明个性、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高职院校”的美好蓝图。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十八大报告指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立德”即树立德业。《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中有:“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树人”是培养人才的意思,语出《管子·权修》:“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立德树人”指树立德业,培养人才。学院要加强深度的校企合作,通过专业教学、社会实践和民主管理等多种途径,既要传授给学生丰富的专业知识,培养其核心能力,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职业道德教育融汇其中,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实现“现代班组长”的系统培养、全面培养。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75年的江阴职工大学,1982年江阴棉纺织厂职工大学和红星染织厂职工大学合并为江阴纺织职工大学,1984年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阴分校与江阴职工大学合并,1986年江阴县工商学校并入学校,1999年9月江阴商校并入学校。
2002年10月,整合江阴职工大学、江阴市卫生学校、江阴交通职业学校、江阴建筑职业学校办学资源,建立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6月,与培尔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实行资源共享,培尔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和学生工作委托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管理。
2008年11月,被评为江苏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